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双鸭山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俄经贸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双鸭山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俄经贸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址:双鸭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调查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8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侯翔超
联系电话:13329346533
修改意见-双鸭山经开区基础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