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漠河市机场改扩建工程二号石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漠河市机场改扩建工程二号石场
建设单位:漠河市龙鑫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古莲林场
编制单位:哈尔滨中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调查报告(含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091751666
附件:专家签字-二号石场验收.pdf
二号石场验收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