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孙吴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孙吴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孙吴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送审-孙吴加油站验收.pdf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2日 (20个工作日)